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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转载自江苏省科技厅网站

2020-03-26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网站 作者:江苏省科技厅

3月13日,省科技厅在南京组织召开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立法工作启动会。会上,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就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及其实施计划作了详细介绍,与会各方围绕立法前期工作重点、调研要点等事项进行深入交流,明确了阶段性进度和目标。

大型科学仪器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科学仪器资源共享作为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科技能力的重要手段,并通过立法加以保障实施。日本出台了关于促进特定尖端大型研究设施共同利用的法律,欧盟制定了跨国使用研究基础设施计划,美国也对联邦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共享做出明确规定等。

我国高度重视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北京、上海等地围绕组织管理、资源统筹、引导投入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关法规制度,积极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2007年,上海出台我国首部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

江苏是科技大省、制造强省,科学仪器资源丰富,企业使用需求大。目前,江苏大型科学仪器资源量仅次于北京和上海,居全国第三,覆盖生物医药、新材料等10大产业领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按“1+N”模式,制定了N个配套政策,从顶层设计、源头控制、主体责任落实、绩效考评等方面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2018年底,省科技厅成立专门事业法人机构—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推进大型科学仪器等各类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工作。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在省科技厅的大力推动下,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正式列入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法预备项目,此次立法旨在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管理主体加大开放力度,增强科学仪器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力,为其他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探索法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