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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0-05-26 来源: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 作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度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申报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30号)的具体条件要求,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已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入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入库的企业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

2. 按照省科技厅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入库企业汇总表》电子稿一并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科技局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请江北新区科创局、溧水区科技局、高淳区科技局、江宁高新园、新港高新园登录申报系统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将《入库企业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稿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邮箱。

2.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各区(园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

3.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四、有关事项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郁勇,68505234;   

市科技局联系人:科技金融处   林晓倩,68786381;邮箱:kjjkjjrc@163.com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