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关于做好2021年度技术市场统计与科技成果登记相关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1-12-23 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 作者:科技部火炬中心

国科火字〔2021〕188 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成果登记管理部门:


  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是支撑技术市场运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火炬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科技部门专项统计调查。为做好2021年度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登记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工作,确保2021年度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上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支撑国家科技统计工作和新时期火炬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一)技术市场统计、科技成果统计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数据是衡量科技创新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情况的重要数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供支撑保障,坚持依法依规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统计工作,落实“放管服”要求,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合同、科技成果和本辖区内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做到应登尽登、应统尽统。

  (三)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自查工作,重点对技术合同中的涉税合同、大额合同和涉外合同进行核查,严格剔除非技术合同;对科技成果登记统计中的高额数据、异常数据进行核查;对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中的机构性质变更信息、技术性收入金额等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结合技术交易的特点和趋势,科技成果的产出质量,技术转移服务成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难点,加大统计分析的强度和深度,形成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支撑技术市场运行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监测,服务科学决策与战略研究。

  (五)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登记机构和相关人员的管理,提高政策水平,遵守职业道德,杜绝出现违规登记、虚报数据、统计失实等现象,做好统计工作中的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监督评估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1.调查内容包括技术合同登记表和技术交易机构概况表,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系统将自动统计汇总调查时期内登记的技术合同。

  2.技术市场统计调查使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http://210.12.174.1:8084/),或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热点直通车中的“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3.各省分系统上传数据前务必完成数据核查,确保合同数据准确无误,注册信息无遗漏,并于2022年1月5日前完成上传。上传后需主动与全国系统技术人员核对数据,配合补充修改数据问题。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将于2022年1月15日关闭,之后分系统数据将不能进行修改。

  4.各有关部门需将系统中“国家规定报表”打印成纸质报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月31日前寄至指定地址。

  (二)科技成果登记统计调查

  1.调查内容包括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技成果表和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表。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科技成果登记使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或“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脱机版进行填报。

  3.各有关部门应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生成科技成果数据包和“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于2022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gdj@tech110.cn。同时,将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连同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统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寄至指定地址。

  (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

  1.调查内容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报表。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使用“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或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热点直通车中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按系统提示进入“统计调查”模块按年度进行填报和提交。提交后需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3.各有关单位需对本辖区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上报数据进行在线审核,如发现问题数据需退回核实或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

  4.科技部火炬中心对上报数据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完成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全流程。

  5.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如有遗忘,可联系技术支持查询或重置。

  三、联系方式

  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

  (一)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业务咨询  周  航   010-88656335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中心

  技术支持  刘  珣   010-66112558

  (二)科技成果登记统计调查

  业务咨询  王博宇    010-88656338

  技术支持  吴翠翠/刘千祥   010-64413470/64444078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407

  (三)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调查

  业务咨询  郭  曼   010-88656336

  技术支持  杨  旭   010-8865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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