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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2-05-27 来源:南京市科技局 作者:南京市科技局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宁委发〔20221号)有关精神,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宁科〔202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期

(一)评估对象: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机构,且2021年度纳入市科技服务业统计范围(符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详见附件1)。

(二)数据采集起止时间:202111日至1231日。

二、评估内容与组织实施

以推动科技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重点评估机构科技服务水平、质效,以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一)机构申报。本次评估采用“大数据抓取+自行申报”模式采集数据。对政府已采集并产生数据的相关指标,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大数据抓取。其余指标由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专家评估。结合相关部门数据采集与分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评、现场考察。

(三)形成结果。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形成评估结果,对绩效“优良”等次的机构进行奖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信息(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企业申报人登录宁企通平台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模板(附件2),根据填写说明要求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企业管理员登录原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经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各参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提交科技服务骨干机构信用审查报告。

(三)原则上所有在库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均应参加评估。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评的机构,须由所属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情况。

(四)网络申报时间2022518日至613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17日。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按照申报书内容顺序编写目录,统一编制页码,依次装订,并按要求签章备齐,一式两份,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涉密信息不得在材料中提交。请于61717:00前将信用审查报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何方 68786254,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周进 83677497

2. 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辰 68505233,朱鹏晖 68505237

3. “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68505888

4.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848100008839

附件:1. 2021年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名单

      2. 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

          附件12021年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名单.pdf

                附件2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pdf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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