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专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增强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根据《关于支持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宁科〔2021〕35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期
(一)评估对象: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2022年在库机构(详见附件1),且2022年度纳入市科技服务业统计范围(符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2023年新入库机构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估。
(二)数据采集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估内容与组织实施
以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重点评估机构科技服务水平、质效及经济贡献度。
(一)机构申报。本次评估采用“大数据抓取+自行申报”方式。对机构发生且能被政府采集的相关指标,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大数据抓取;其余指标由机构按照通知 要求自行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专家评估。结合相关部门数据采集与分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评、现场考察。
(三)形成结果。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形成评估结果,对绩效“优良”等次的机构进行奖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模板(附件2),根据填写说明要求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须与“宁企通”平台上传的保持一致,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相关要求
(一)各参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精心组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提交科技服务骨干机构信用审查报告。
(三)在库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连续两次放弃参评将被视为主动退库。
(四)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9日17:00,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7:00。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按照顺序编写目录,统一编制页码,依次装订,并按要求签章备齐,一式两份。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信用审查报告、申报材料,并填写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绩效评估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何方 68786254,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汤贤娟 83366902。
2.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辰68505233,朱鹏晖 68505237。
3.“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68505888。
4.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84810000转8839。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