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2-27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4〕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日

(本文有删减) 

 

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江苏基本建成资源配置效率高、要素市场活力强、配套服务供给足、利益共享机制优的专利转化运用体系,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显著提升,全省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800亿元,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年产值超过1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7%,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专利质量,夯实专利转化运用基础

1.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健全完善覆盖专利“全生命周期”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存量有效专利进行全面盘点评价,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登记入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匹配至相关中小企业,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评价、筛选、登记、匹配全覆盖。建立企业参与的专利产业化前景评价反馈机制,形成供需对接、分层管理的专利资源库。实施差异化推广对接措施,高频率、专业化组织专利展示、路演、对接、交易、拍卖活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2.培优专利产出增量。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贯彻《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规范》地方标准(DB32/T 4308-2022),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加快培育一批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到2025年全省累计拥有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000家。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支持具有市场价值或者产业化前景的技术申请专利。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面向重大科技研发活动,提供精准专利布局等服务。建立专利代理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专利代理机构品牌化、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专利代理质量。强化专利代理服务采购需求管理,坚持质量优先,遏制恶意低价投标中标行为。建立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工信、卫生等部门专利申请质量信息通报机制。

3.突出专利质量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省政府督查激励中有关知识产权评价指标,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各地、各部门在涉及专利的考核中,避免设置专利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省级及以下涉及专利指标的相关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

(二)打通关键堵点,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机制

4.深化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扩大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范围,进一步打通成果管理、国资监管等的机制壁垒,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5.优化专利转化运用利益分配。强化职务发明规范管理,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

6.建立专利转化运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声明制度。整合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等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的信息资源,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各类平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实现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一点发布、全网通达。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

7.健全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其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相关监督、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

(三)赋能实体经济,提升专利转化运用实效

8.着力打造专利密集型企业。支持科研人员携带专利技术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探索“专利-产品-企业”的孵化新模式。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9.发展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和转化,增强产业竞争力。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根据产业不同发展需求,加强产业预警分析,组织实施强链补链延链重点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遴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探索运用免费专利许可、组建专利池等专利开源方式,开发应用场景,推动产业加速发展。推动创新主体深入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利用自主专利技术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发起或者参与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机制,发布产业目录和发展报告,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监测评价。

(四)强化支撑保障,激发专利转化运用活力

10.加快建设专利转化运用平台。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未来产业细分领域,建设一批综合型和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原型制造、性能测试、二次开发、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鼓励国内外科技成果到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二次开发。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汇集产业专利数据信息,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广泛开展专利对接活动。

11.加强专利转化运用人才培养。依托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一批专利转化运用人才,鼓励从事专利转化运用人员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知识产权师系列职称,参加技术经理人业务培训,到2025年全省累计培训专业技术转移人才1000名以上,其中同时拥有“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证书”和“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500人以上。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专利转化运用相关课程,自主设置知识产权相关交叉学科,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专利转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根据专利转化运用专业服务人员特点,分类建立岗位考核、职称晋升机制。

12.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投资机构。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受惠面。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参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和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将更多优质技术进出口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建设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助力符合条件的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到2025年推动全省科创板上市企业达130家左右。支持保险机构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险种,探索开展研发保险、成果转化保险以及涉及专利许可、转化、海外布局、海外维权等新型保险业务。

13.强化专利转化运用配套服务。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支持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建强数据底座,整合汇聚科技、产业、经贸、政务、知识产权等相关数据,研究开发专利价值评估模型、专利供需对接算法等信息服务产品。大力发展市场化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机构,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服务,整合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资源,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服务,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成立专利转化运用促进联盟,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打造“全链条覆盖、多业态协同”的服务资源集聚高地。

14.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设区市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一体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持续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律师、调解、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有序保障专利转化运用。加快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省、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1+13+N”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15.深化专利转化运用开放合作。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制度开放,加快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建立区域专利转化长效对接机制,主动承接产业国际技术转移。探索与东盟、“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金砖国家开展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支持国际绿色技术知识产权开放实施。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则,推进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促进知识要素合规、高效流通。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联合组织开展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促进专利跨区域转化运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省级跨部门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投入。认真落实支持专利转化运用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各设区市认真落实技术转移相关财政政策,结合实际出台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支持政策。

(三)强化绩效考核。加强对省、市、县(市、区)相关部门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督查。加强专利实施、转让、许可、质押、进出口等转化运用相关数据统计监测,将专利转让许可数量和金额纳入高校和科研机构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四)营造良好环境。及时总结提炼推广特色工作、亮点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发挥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认知度,营造有利于专利转化运用的良好氛围。